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级机构管理,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科级机构设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业务岗科级机构的增设、调整
(一)业务岗科级机构的增设由二级单位按需提出申请。申请增设的业务科级机构须符合业务岗科级机构设置的原则和条件。
(二)根据发展需要,二级单位可以申请调整或更名下设的系级教学、教辅等业务岗科级机构。
申请增设、调整业务科级机构的二级单位于6月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关于管理岗科级机构的增设、调整
(一)管理岗科级机构增设
按照机构精简高效、控制总量原则,从严从紧控制管理岗科级机构增设。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增设:
1.学校党委新成立的二级单位需下设管理岗科级机构的。
2.二级单位工作内容有新拓展、工作任务有新增加,确需增设科级机构的。
(二)管理岗科级机构的调整
1.二级单位(学院除外)在保持本单位现有管理岗科级机构总数的基础上,可以申请对下设的管理岗科级机构进行调整或更名。
2.机关各职能部门(纪委、工会、团委除外)原则上不再设立党政办公室、办公室、综合科,党政办公室(办公室、综合科)承担的工作职责纳入到部门其它科级机构职责中。现设有党政办公室(办公室、综合科)的机关各职能部门可在保持部门现有管理岗科级机构总数的基础上,对管理岗科级机构进行重新调整设置。
申请增设或调整管理岗科级机构的二级单位于 6月19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三、完善科级机构的职责
(一)经党委研究同意调整、增设管理岗科级机构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明晰有关科级机构职责,将下设管理岗机构职责报党委组织部。
(二)未调整科级机构设置的二级单位(学院除外),于6月19日前将下设管理岗机构职责报党委组织部。
(三)二级单位科级机构工作职责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备案。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