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为展示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党建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引导激励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决定,对在我省高校中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推荐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或教育系统中有较大影响,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高校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学校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学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二、推荐名额
按照全省高校名额分配情况,我校共推荐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本着择优原则,分别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三、推荐范围和重点
先进党组织的推荐范围为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和在党委职能部门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推荐对象主要从近5年来学校已经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四、具体要求
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基础上进行推荐。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推荐。
推荐结果于5月19日前报至党委组织部(东风校区办公楼111室,电话63556900,电子信箱zzb@zzuli.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