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试用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学校党委任命的36名处级干部(郑轻院党〔2015〕70号)。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月3日至10日集中进行。
三、考核内容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新提任干部任职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认真撰写试用期思想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个人思想学习情况、新岗位适应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避免长篇大论,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于2017年1月1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东风校区办公楼314室,电话:63556152,电子信箱zzb@zzuli.edu.cn)。
2、民主测评
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环节由被考核干部所属学院、部门全体教职工参加。被考核干部所属单位设置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其民主测评结合2016年度单位中层干部个人考核述职测评会议进行。述职时,任职试用期满的干部主要侧重新岗位适应情况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3、个别谈话
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深入了解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表现情况。
4、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经校党委会议研究,胜任工作的正式任用;不胜任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有关工作。
2、考核组成员要遵循干部工作原则、程序和要求,严守考核工作纪律,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纪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被考核干部的反映情况。
纪 委: 63557028 jiwei@zzuli.edu.cn
组织部: 63556802 zzb@zzuli.edu.cn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