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按照《关于印发<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郑轻院党﹝2016﹞34号)有关要求,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对我校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形式
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史、党的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形式:以专题讲座为主,分组讨论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共24学时,其中,专题讲座16学时,自主学习6学时,分组讨论交流2学时。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1日
地点:专题讲座分校区进行,东风校区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授课,科学校区在活动中心楼208授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自主学习和分组讨论地点由各单位自定。
三、有关要求
1、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确定一名教职工党员作为党课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学员课堂纪律、考勤及请销假事宜,做好学员自学、分组讨论和答疑辅导工作,定期检查学员听课笔记和学习体会完成情况;党课培训结束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闭卷),做好成绩汇总表(附件2)和结业鉴定表(附件3)上报工作。
2、参训学员须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自学时间,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在学习过程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培训结束后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党委组织部将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查,请假超过4学时或无故旷课1次者,取消学员资格。
3、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由合作办学管理处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授课教师、学员信息及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教学进程安排表
2.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成绩汇总表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鉴定表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