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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机关教辅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中层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12-05  浏览次数: 15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教辅部门目标管理及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郑轻院党[2013]34号)和《关于完善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郑轻院党[2014]51号)要求,按照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属各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安排,现将2014年度机关教辅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中层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关教辅部门考核工作安排

1、部门自评(1215日前)

各部门按照2014年度目标任务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对应量化考核工作组召集单位。党委统战部、校友总会办公室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单独总结,参与年终述职,测评环节与合署部门合并测评打分。

第一组: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党委学工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工会;校团委;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第二组:院长办公室、校友总会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设备处;基建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第三组: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附属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办学管理处;后勤集团;校医院;科工贸公司、电机电器厂。

第一组由院办负责收集,第二组由党办负责收集,第三组由组织部负责收集。最终,由组织部整体汇总,在校园网公示。

2、量化考评(1216日至31日)

为保证评分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机关教辅部门目标管理及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量化考核组人员组成,进一步扩大量化考核工作组组成人数。

量化考核工作组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之上对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门履职情况和部门取得的成效进行量化打分,具体时间由各量化考核工作组自定。

3、述职测评(2015年元月1日至10日)

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述职测评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机关教辅部门负责人代表本部门,对照《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汇报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汇报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个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各部门述职汇报后,校领导、测评人员对各部门进行现场测评打分。

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2014930日以前调整职务的处级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仍须参加考核,只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1、机关教辅部门中层干部

本年度机关教辅部门中层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与部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网上公示,个人不再述职;机关教辅部门述职测评会上,与会测评人员同时对机关教辅部门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设置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教职工人数15人以上的单位(部门)的中层干部还须在本单位(部门)面向全体教职工述职,接受评议。主要有: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附属学校,后勤集团,科工贸公司、电机电器厂,学工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团委,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教学单位中层干部

教学单位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按照往年惯例进行。

三、材料要求

1、机关教辅部门总结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属各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于1215日前报送至对应量化考核工作组召集单位。

2、全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年度考核登记表》(请到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均需提交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于12 26日前报送至组织部(办公楼414房间,邮箱:zzb@zzuli.edu.cn)。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撰写要求.doc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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