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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3-10-19  浏览次数: 155

学院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标杆作用,在全校形成“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38)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推荐名额

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每年面向全省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选树若干名“大学生党员标兵”。今年分配我校推荐名额5名。每个学院党组织限推荐1名。

二、选树条件

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能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学习成绩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且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学业课程没有不及格或补考的情况。

)服务师生好。牢记党的宗旨,关心社会,乐于奉献,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广大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受到广泛赞誉。

)示范带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党组织积极动员优秀大学生党员参加评选,填写《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字),并于1110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至科学校区办公楼43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zzuli.edu.cn。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认真选拔,择优上报。

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评定专家全省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名单确定后,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示“大学生党员标兵”风采,依托网络媒体平台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省高校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校期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大学生党员标兵”称号。

附件: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docx



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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