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组织:
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员的一项日常性工作。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方式,向毕业生党员宣传、告知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程序,教育督促毕业生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确保全覆盖。
同时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活动、党员座谈会等方式引导毕业生党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号召他们团结和带领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做新时代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以优异的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1.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认真检查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及时完善、纠正存在的问题。
2.要认真完善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谈话记录、党课结业鉴定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等),确保材料完整,以便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3.要指定专人负责入党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审核、装袋工作,防止出现材料漏装、错装或丢失现象。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各学院党组织在进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时,要提前更新、完善毕业生党员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如人员类别、工作岗位、学历、学位、手机号码等。各学院党组织要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每一名毕业生党员的信息采集表并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进行签字确认。
2.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省内外接收单位已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直接通过系统进行转出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版介绍信;尚未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提前确认核实,由各学院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到组织部领取纸质介绍信,并在系统中选择“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转出。
3.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接收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在征得转入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同时要明确接收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规范名称。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立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考取选调生、地市公务员和面向基层项目就业的,若所去单位已确定,应在离校前转出组织关系;若所去单位暂不确定,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天内转出组织关系。
(5)对确有需要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4.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默认的组织关系转移有效期最长时间为90天,毕业生党员务必要在有效期内到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党组织报到。
四、其他要求
1.组织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党员个人携带,特殊情况需毕业生党员自行携带的,要将档案密封,加盖学院党组织印章,并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2.要定期跟踪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情况,没有按时接收的,要督促毕业生党员主动与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党组织联系,请对方尽快办理接转手续。对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介绍信保管不善而导致介绍信过期或丢失者,要进行批评教育;连续6个月没有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没有交纳党费、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3.要认真组织做好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核实工作,落实好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党组织的具体名称,以学院党组织为单位汇总填写《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于6月9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科学校区办公楼430室),并发送电子版至zzb@zzuli.edu.cn。
4.指派专人登录“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于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有关操作。
附件:
1.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省内).xls
2.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省外).xls
3.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docx
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