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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2-09-19  浏览次数: 629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现就确定2022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至少经过基层党组织一年的培养教育,其他单位转入我校的入党积极分子需经现所在基层党组织至少培养教育半年。

2.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需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且培训证明材料完整。

3.半年内即将离校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4.严格执行“双推双评三全程”,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经所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进行上报。

5.学校将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6.各党支部要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考察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

7.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责任,严肃发展党员纪律,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并于1025日前将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至党委组织部(科学校区办公楼43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zb@zzuli.edu.cn。

附件:郑州轻工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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