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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空缺业务中层副职岗位开展选配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1-10-15  浏览次数: 442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空缺业务中层副职岗位开展选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优化班子结构、提升干部素质、推进事业发展为目标,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干部选任工作,发现和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中层领导人员,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选任岗位

(一)政法学院副院长1名。

(二)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1名

(三)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1名。

、任职基本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三)具有相关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四)担任正科职级及相应职级岗位(系、教研室、中心主任等)三年以上;或有省内本科院校中层领导人员任职经历或在省、市、县(区)有县(处)级(或相应职级)任职经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选任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岗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自愿申报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业务中层副职选任工作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党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211018日至19日下午17:30

报名地点:科学校区办公楼432

联系电话:86608055

(二)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条件及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谈话调研推荐在有关二级学院科级以上干部中进行。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人选条件及岗位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按岗位1:1比例提出会议推荐人选,会议推荐在有关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中进行。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综合考虑工作业绩、个人一贯表现及人岗相适等情况,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查核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六)组织考察

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进行组织考察同时,书面征求纪委和计生部门意见。

(七)确定拟任职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情况,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公示任职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党委下发任职文件。

六、有关规定

(一)年龄和任职时间的计算截至2021年10月31日。

(二)根据《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中层副职领导人员的,其任职资格除需满足任职基本资格第1、2、5条有关要求外,还应当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三)提任的中层领导人员原则上要工作满一届。

(四)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任的中层领导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校内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期职务,按提任前职级享受待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和拟任人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中层领导人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荣杰

副组长:马  英  张志坚  张晓根

  员:刘新田  苏东民  毛多斌  方少明  

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和办公室。马英同志兼任资格审查小组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纪委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杨新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委工作部署,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政正职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层领导人员选任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要严明组织纪律,讲政治、顾大局,严禁通过托人打招呼、拉关系等手段跑要职位,严禁在选任各环节工作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坚持公平公正。干部选任工作要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保证广大教职工对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师生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员选拔出来。


附件:业务中层副职选任工作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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