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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层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1-01-15  浏览次数: 325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高质量做好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中层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体中层领导人员

二、填报要求

1.填报前,要认真学习《两项法规》,仔细阅读《报告表》《提醒卡》及《漫画指南》中各项说明,并与家人充分沟通、仔细核实,避免出现报告不准、不全、不实的情况。

2.本次填报均为“继续填报”。请按照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情况。

3.报告表填写不下时可单独附页。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易辩识,方便信息录入。

4.《报告表》和《提醒卡》须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报告表》无需他人阅签,填好后用信封密封后签名。

三、有关要求

1.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是否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中层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维护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权威性。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本单位中层干部按时完成填报工作,并于120日前统一将《报告表》及《提醒卡》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科学校区办公楼432房间)。

3.集中填报后,如发生需要及时报告事项的,请在事后30日内进行即时报告。

 

党委组织部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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