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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1-05-20  浏览次数: 246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省优秀专家是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人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省级荣誉称号。省优秀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选拔1批,每5年为一管理届期。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1〕1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名额

1.推荐对象:我校在编在岗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

2.推荐名额:2名。

二、推荐条件

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需在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195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58周岁(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6.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7.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8.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9.中原学者;

10.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3.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在2020年抗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专家;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符合推荐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不占推荐名额,单独推荐。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自愿报名,在规定日期内无特殊原因不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2.专家评审。在个人报名基础上,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推荐条件进行现场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3.党委研究。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4.公示上报。对拟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人选有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1.选拔省优秀专家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报名。

2.申报推荐材料包括《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人选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有关支撑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5月24日《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和有关支撑材料(审核有关原件,留存复印件)党委组织部(科学校区办公楼432室,联系电话86608055)。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推荐人员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附件:1.河南省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申报书.doc

2.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人选信息表.doc

3.申报支撑材料清单.doc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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