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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级机构设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0-06-02  浏览次数: 933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级机构管理,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科级机构设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业务岗科级机构的增设、调整

(一)业务岗科级机构的增设由二级单位按需提出申请。申请增设的业务科级机构须符合业务岗科级机构设置的原则和条件。

(二)根据发展需要,二级单位可以申请调整或更名下设的系级教学、教辅等业务岗科级机构。

申请增设、调整业务科级机构的二级单位于6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关于管理岗科级机构的增设、调整

(一)管理岗科级机构增设

按照机构精简高效、控制总量原则,从严从紧控制管理岗科级机构增设。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增设:

1.学校党委新成立的二级单位需下设管理岗科级机构的。

2.二级单位工作内容有新拓展、工作任务有新增加,确需增设科级机构的。

(二)管理岗科级机构的调整

1.二级单位(学院除外)在保持本单位现有管理岗科级机构总数的基础上,可以申请对下设的管理岗科级机构进行调整或更名。

2.机关各职能部门(纪委、工会、团委除外)原则上不再设立党政办公室、办公室、综合科,党政办公室(办公室、综合科)承担的工作职责纳入到部门其它科级机构职责中。现设有党政办公室(办公室、综合科)的机关各职能部门可在保持部门现有管理岗科级机构总数的基础上,对管理岗科级机构进行重新调整设置。

申请增设或调整管理岗科级机构的二级单位于 619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三、完善科级机构的职责

()经党委研究同意调整、增设管理岗科级机构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明晰有关科级机构职责,将下设管理岗机构职责报党委组织部。

(二)未调整科级机构设置的二级单位(学院除外),于619日前将下设管理岗机构职责报党委组织部。

(三)二级单位科级机构工作职责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备案。

 

                                   党委组织部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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