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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18-05-18  浏览次数: 567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组织系统边训边改重点任务〉的通知》(豫组通〔201818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豫组电201835)要求,决定对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清理和排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已退出现职、离(退)休领导干部)

二、清查内容

1.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及领取薪酬、奖金、津贴,获取其他额外收益、补贴等情况;

2.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职务情况,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

3.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报备情况。

三、工作程序

1.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要求干部本人如实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无此类情况的,也要填表,进行零报告。

2.学校党委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规范。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排查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切实统一思想,确保清查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2.干部个人要如实报告个人在社会团体兼职及其取酬情况。如有隐瞒不报行为,经查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请各单位、各部门将《登记表》汇总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于2018521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东风校区办公楼314房间)。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登记表.docx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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