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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3-07  浏览次数: 639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请结合实际,报送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1.列入发展对象的本、专科生须经过我校党校培训并结业;列入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研究生须有党校培训经历及结业证明材料。

2.确定具体发展对象需征求培养联系人意见,并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

3.原则上本学期不在毕业班学生中发展党员。

4.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后,要认真按照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列入计划的发展对象,经考察不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要推迟发展。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发展的,须提前向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

5.请各单位按照初步分配的计划数(见附件1)(教工党员的发展计划不在分配发展计划数内)于322日前将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东风校区办公楼1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zzuli.edu.cn

附件:1.2016年上半年各党总支学生发展党员初步计划数.doc

2.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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