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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2-29  浏览次数: 7750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中共中央组织部要求,20161月至7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豫组通[2016]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重要性紧迫性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基础和前提。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对于全面清理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细处、落到基层,落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对于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与党员日常管理脱节,切实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保持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摸清党员队伍基本情况,使每名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回归组织,为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出国(境)学习就业党员和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按照中组部统一规定的口径,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失联党员是指流出后不知去向,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口袋”党员是指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

三、排查步骤

1.集中摸排。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

2.联系查找。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要通过打电话、发短信、走访等方式直接与党员本人联系;在无法直接联系情况下,要通过联系用人单位或党员亲属、邻居、同事、同学、朋友等知情人帮助联系。在联系查找的同时,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在失联期间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并逐人填写《查找联系失联党员情况记录表》(附件1),详细记录联系查找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

3.信息登记。根据摸排查找情况,如实上报本单位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人数和详细信息,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2016330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核查。

4.完善档案。集中排查过程中,要认真审核学生党员档案材料,重点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是否合规,对档案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认真做好鉴别、完善、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商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规范管理。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非纯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失联,且本人态度端正,能够认识到错误,经组织调查核实,失联期间没有其他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相关党组织衔接做好转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6.组织处置。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7.分析总结。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方法、完善措施,及时总结排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结合排查工作,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2016610日前,形成综合报告,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将作为我校2016年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抓好组织实施;各党支部书记要严格落实直接责任人职责,严肃认真的做好集中排查工作。

2.严格把握政策。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3.按时上报相关信息。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尽快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并于312日、330日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半月统计表》(附件3),报送校党委组织部(东风校区办公楼111室)。


附件:1.查找联系失联党员情况记录表.doc

     2.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doc

     3.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半月统计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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