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和第三环节群众评判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09-30  浏览次数: 48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按照省委活动办《高等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群众评判工作,通知如下:

一、群众评判

(一)评判内容

根据省委活动办《高等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指导意见》(豫群办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开展情况的群众评判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拉单子”、建台账情况:①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及公开情况;②领导班子“四抓”事项、班子成员“三件事”的细化完善情况;③整改问题台账建立及公开情况。

2.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①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四抓”和班子成员抓好“三件事”情况;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③专项整治落实情况;④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

(二)评判方式及时间安排

1.评判方式。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群众评判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向与会的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通报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综合报告》,与会人员按照学校督查组要求填写群众评判表(见附件1)进行测评,评判表由学校督查组收回并负责汇总,测评结果经校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向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

校活动办还将通过发放测评表的方式组织部分师生代表对管理服务部门开展联评。

2.时间安排。各单位第三环节群众评判工作应于10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与校活动办沟通后确定。

二、综合评价

(一)评价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务实的原则,采取单位对照自查和学校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教育实践活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评价以下内容:

1.活动重点任务是否完成。主要看:活动是否聚焦“四风”问题,找准查清了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出的“四风”问题是否件件有着落,是否存在查了不说、说了不改的情况;“四抓”事项是否有据可查,是否做到对表交账;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是否畅通,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否得到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是否健全。

2.活动是否贯彻落实学校各项举措。主要看:是否不折不扣完成学校部署和各项活动安排,是否坚持讲认真、真抓实做,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3.活动组织领导是否有序。主要看:领导干部是否履职尽责、以上率下,是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是否做到开门搞活动、师生广泛参与,是否做到舆论宣传丰富有效。

4.活动开展成效是否明显。主要看: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是否提高,宗旨意识和联系服务师生的能力是否增强,学校分配的各项整改任务是否得到落实,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是否进一步完善,师生满意度是否提升。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综合评价分为单位对照自查、开展群众评判、综合评估、反馈整改等4个主要步骤。

1.单位对照自查(930日前完成)。各二级单位按照《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对照自查表》(见附件2)所列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整理相关档案和实证资料,撰写《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

2.开展群众评判(1010日前完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群众评判工作有关要求,开展群众评判。

3.综合评估(10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办公网92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自查和综合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校活动办,活动办将根据“群众三评”、查看相关档案和实证材料以及平时掌握情况,对各二级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作出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

4.反馈整改。综合评价意见经校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向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告知评价等次,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群众评判中“好”与“较好”率低于2/3的,或综合评价等次为“差”的,要进行返工补课,集中整改。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群众评判和综合评价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群众评判和综合评价各项工作。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把做好群众评判和综合评价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严肃测评纪律,力戒搞形式、走过场。通过群众评判和综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找出短板和漏项,使评判和综合评价的过程成为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完善、工作再推进的过程,确保群众评判和综合评价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狠抓整改落实。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聚焦“四风”,狠抓整改落实。按照学校整改落实周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整改问题台账实行挂账销号,整改一个消掉一个,直至清零。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表.doc

2.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对照自查表.doc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929日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轻工大首页 | RSS阅读

Copyright 2011 郑州轻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邮编: 450002

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36号郑州轻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电话: 0371-86608055 邮箱: zzb@zzul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