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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05-22  浏览次数: 129

各院(系)党总支:

为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召集毕业生党员布置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组织学习相关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提醒毕业生党员按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根据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安排,及时将毕业生党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并移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2014届毕业生党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于66日(周五)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4室),电子版发送至zzb@zzuli.edu.cn

3、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打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提醒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并督促接收党组织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回执联。收到回执联后须粘贴在存根联上,妥善保存以便留案备查,同时统计回执回复情况,于下学期开学后及时将统计情况报送党委组织部。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管理员应及时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出操作,确保系统数据信息实时更新。

二、注意事项

1、对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因特殊情况党组织关系需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总支同意,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总支要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并进行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党员应主动与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定期汇报思想,按时交纳党费等;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3、对于没有正常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情况,如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因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应在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或由原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回所在院系说明情况后,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如若因介绍信过期而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将不再予以重新办理。


附件:12014届毕业生党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xls

    2、党组织关系接转说明附件2.doc

                党委组织部

                20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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