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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200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09-06-04  浏览次数: 8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迎接建国60周年,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对在2007-2009年度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范围

1、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委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先进党支部:全校各基层党支部。

3、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校党委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所有正式党员(2007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除外)。

4、优秀党务工作者:校党委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基层党支部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包括从事组织、宣传、纪检、思想政治、党校、统战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2007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按照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在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作用突出

2认真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公道正派,能够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委和学校的各项决策要求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学校重大活动及促进本单位和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20077月以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等重大教学行政事故。

3认真贯彻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在大学生、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成绩显著。

4、积极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师生员工精神面貌好,工作学习热情高,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修养、树优良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中,领导有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了学习教育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

(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参照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条件。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拥护支持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关心学校改革、发展、稳定。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党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

4、教职工党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师德师风高尚,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具有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锻炼成才、报效祖国的良好学风,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5、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修养、树优良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中,积极参加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显著增强,表现突出。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2、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党性强,作风正,以身作则,勤奋廉洁,有奉献精神,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任。

4、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党建理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深入研究和开展党务工作,为学校的党建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比例、程序和办法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比例为20%。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面总结本单位两年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条件、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和申报。党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初评结果报校党委研究批准。

先进党支部评选比例为15%;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为5%;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比例为5%。先进党支部和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酝酿、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后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校党委研究批准。

四、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把评选的过程当作树立典型、学习先进的过程,激励广大党员献身党的事业,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为建党88周年和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氛围。

2、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

3、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含事迹材料和审批表)要详实具体,真实可靠,语言简洁,以事实、数据、群众评价及获奖等情况为主要内容,杜绝空话、套话。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电子版到zzb@zzuli.edu.cn,审批表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于616(周二)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11,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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