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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机制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12-06-07  浏览次数: 10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机制的通知》(豫创组发[2010]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书记带头做好践行承诺工作的通知》(豫创组发[2010]22号)相关要求,为规范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把创先争优目标公开化、责任化、具体化,形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现就我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机制通知如下:
    一、把握公开承诺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机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突出先进性。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以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争做“五个表率”的要求,围绕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进行承诺,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
    2、增强针对性。坚持分类指导,区别不同单位和部门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因人因事制宜,提出承诺的具体要求和事项,切实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
    3、把握可行性。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承诺的事项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4、注重实效性。坚持求实求效,把师生员工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重要内容,让师生员工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坚持说到做到、说好做好,确保公开承诺实际成效,杜绝形式主义。
    二、明确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开承诺应按照创先争优要求,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
    1、党组织公开承诺内容。基层党组织应按照“五个好”要求,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兴办好事实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
    2、党员公开承诺内容。党员应按照“五个表率”要求,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重点在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员工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教学科研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突出强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做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先行者等方面开展承诺;管理和服务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突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做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模范等方面开展承诺;学生党员要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重点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守法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离退休党员要紧密围绕老有所为,发挥老党员在关心学校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维护学校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方面开展承诺。
    三、规范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
    1、科学定诺。一是调研走访。承诺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入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师生所思所盼,力求承诺事项惠及师生、得到认同。二是提出事项。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三是审核确定。学校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是否符合岗位、职责实际,是否符合党员师生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联系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等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2、公开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填写《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见附件),并采取会议、文件、党务公开栏、校园网、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布。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扎实践诺。在践诺过程中,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承诺台账,兑现一件、销号一件。要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
    4、民主评诺。结合年终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同时,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践诺情况逐一作出评价,党支部委员会对所在支部党员践诺情况作出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和党员年度评议参考依据。党组织和党员评议结果要建立专门践诺档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保存。
    2010年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公开承诺要在12月10日前完成。今后公开承诺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每年年初进行。
    四、完善公开承诺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实行公开承诺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2、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
    3、做好宣传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推广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五、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做好践行承诺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做好践行承诺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开承诺内容,以落实兑现承诺为抓手,通过多种方式扎实推进践诺工作,有力带动广大党员扎实践行承诺,达到全面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践行承诺工作要着重参照“回头”审诺、通报践诺、检查践诺、评议践诺四个方面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要结合自己公开承诺事项和当前中心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承诺的内容、要求和标准进行重新审定和提升,力求高标准践诺;针对践行承诺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再承诺,采取承诺―践诺―再承诺―再践诺的循环方式,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实现活动成效最大化;要定期将践行承诺情况通过公告栏、校园网、召开一定范围的通报会等方式进行公开通报,广泛接收群众和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并定期对践诺情况进行小结。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做好践诺情况进行重点指导检查,宣传推广践行承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协调解决践行承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组织承诺对象、广大师生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践行承诺进展情况进行评议。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将本人2010年度《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见附件)于12月10日前报送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311室)备案存档;2011年度公开承诺书于2011年1月20日前报送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存档。每季度结束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上报本季度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推进情况,上报要紧紧围绕公开承诺内容,要有具体的践诺措施及完成时限。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将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将践行承诺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范畴,通过个人自评、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并将践行承诺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成效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建立完善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书记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doc
      2、《党员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党员公开承诺书.doc

      3、《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书》(参考式样)党组织书记公开承诺书.doc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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