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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11-04-25  浏览次数: 7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对在2009-2011年度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并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11]13号)文件要求,择优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立足创先争优,充分发扬民主。通过表彰先进,激发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推动我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评选内容及范围
    1、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委下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先进党支部:全校各基层党支部。
    3、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校党委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所有正式党员(2009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除外)。
    4、优秀党务工作者:校党委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基层党支部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包括从事组织、宣传、纪检、思想政治、党校、统战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2009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除外)。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条件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评选标准以“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依据,结合“河南省创先争优流动红旗”竞赛评选条件,参照近两年院(直属系、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选。
    1、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违法违纪现象;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的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班子团结,相互配合,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贯彻学校和上级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不断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科学发展。
    2、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努力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效形式;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政关系协调,配合默契;加强科学管理,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二级教代会制度和院(系、部)务公开等制度,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各方面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4、开展工作计划周密,组织协调有力,督促检查到位,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各项事业进展明显。在横向比较中,事业发展快,完成任务好,成绩比较突出。
    5、党组织在群众中威信高,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单位内部各方面关系和谐;倾听师生呼声,努力研究解决师生关注的问题;工作富有成效,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群众满意度高。
    (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参照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条件。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具体评选以“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河南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竞赛评选条件进行。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做贡献,业绩突出;淡薄名利,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形象。
    3、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树立良好的职业风范,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到实处;主动联系师生,了解困难与需求,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带头执行学校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坚决服从领导安排,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勇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关心爱护同事,善于团结合作;谦虚谨慎,艰苦奋斗。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2、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深入研究和开展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学校的党建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4、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比例、程序和办法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比例为20%。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面总结本单位两年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条件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根据自评情况自愿申报。党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初评结果报校党委研究批准。
    先进党支部评选比例为15%;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为5%;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比例为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先进党支部和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酝酿、推荐,评选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名单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校党委研究批准。
    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的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中择优推荐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1名、河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河南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6名和河南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本单位评选出的学校先进集体和个人中择优申报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各总支推荐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不超过1个,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不超过1名。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初审,并在初审基础上组织召开评先评优会议进行评选。
    五、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评选的过程当作创先争优活动中树立典型、学习先进的过程,激励广大党员献身党的事业,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要注意向教学、科研等一线的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
    3、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要详实具体,真实可靠,语言简洁。申报材料包括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审批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30日(周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11室),并发送电子版到zzb@zzuli.edu.cn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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